200958234738196.jpg

當我注意到草莓季再度來臨時,是在某個寒冷的日子裡,
在7-11陳列架上發現消失已久令我朝思暮想的草莓多多再度出現。
接下來就常常注意到路邊水果攤擺著一盒一盒燦爛奪目的粉紅色新鮮草莓,
瞬間成為了這個季節中各個水果攤上最醒目的主角。


記得大一住宿那時候,師大夜市中段的水果攤草莓大特價,
雖然都小小顆的,但一大盒只要50元。
這對平日省吃儉用試圖在台北生存下去的大學生們來說,
算是最值得一買的水果了。那振子身邊的人都在瘋狂買草莓,
即使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買,還是吃了好多自四面八方好友送來的草莓。
於是草莓這種水果在我那段日子的印象中,成了分享快樂的回憶。


草莓長得如此甜美可愛,實際上卻酸溜溜的,這麼有個性真的很合我tone,
只不過我不是那種只會被光鮮亮麗外表所吸引的女生,
所以雖然我總是喜歡看著水果攤或櫥窗裡的蛋糕上那美得發亮的草莓,
卻不特別喜歡吃草莓。
反而是我弟,每次吃到草莓就忍不住嘴角上揚眼睛瞇成一直線說「有幸福的感覺耶」。


曾經在國外超市買過一大盒才99cent的草莓,長得漂亮結實是個頭很強壯的草莓,
但卻沒有什麼香氣和味道,有種食之無味的感覺。
反倒是大學時與朋友們一起吃的那些草莓,既不美也不大又容易爛掉,卻甜到心坎裡。


與其選擇當堅強卻食之無味的草莓族,不如當一顆內心很柔軟的草莓,
不期待別人會對自己小心輕放,但願意輕輕擁抱那些戒慎恐懼的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uiding St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